市政改革和《科伦日报》74
科伦11月7日。在探讨市政改革问题时,我们认为不宜考虑省内各报,特别是《科伦日报》关于这方面的报道。如果我们举一个例子来看看那些希望维护市和乡分开的人的论据大致有多少力量,我们就不难证明上述看法是正确的。
《科伦日报》第309号的附刊上,在《概述》75这个标题下,援引了“赞成”和“反对”分开的权威性意见。在各种稀奇古怪的说法中,还有这样一些反对或赞成分开的论据:反对的论据是“某些报纸的文章”,赞成的论据“同样是某些报纸的文章”,正象报纸上也出现过一些赞成书报检查的文章一样。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十分赞赏地提到那种诚心诚意地认为凡是报纸上的文章就算是根据的态度,并把这种态度看作是对报刊的一种承认,虽然这是完全非批判性的,但毕竟是——尽管形式滑稽可笑——少有的一种承认。但是,在把其他赞成和反对市和乡分开这两种权威性意见加以比较的时候,这种十分值得赞赏的公正就不见了。据报道说,反对这样分开的是1833年省议会,它当时还受一个权势很大的人物左右,因此,反对分开的只是这么一个人物,而赞成分开的却是除一票之外的整个1827年省议会。不过,最尊敬的《概述》,如果整个1833年省议会几乎只等于它所追随的那一个人,那么,难道能排除,1827年省议会也不过等于它所反对的那一票吗?而如此犹豫不决、如此任人摆布的议会还够得上什么权威!76如果后来在科伦、亚琛和科布伦茨市的请愿被当作支持把市和乡分开的请愿,是因为这些请愿限于科伦、亚琛和科布伦茨等几个城市,那么这最多不过证明这些请愿是局部的,但绝不能证明它们是合理的。然而,尽管这些城市起初在仓促之际不大理解问题的一般性质,没有充分考虑全省的利益,它们也没有以它们的特殊改革对抗一般改革。这些城市请愿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决不是反对全省。77《概述》的滑稽的公正早在其开头部分就使我们钦佩,如果说它不是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忠实于这一点,而是如我们刚刚听到的那样,不能不偶尔玩弄小小的蓄意的狡猾伎俩,那么,在结尾部分,这种滑稽和公正就又洋洋得意地出现。据报道说:赞成城乡分开的还有
“莱茵省的其他城市,这些城市的请愿内容还不清楚,但是它们的要求当然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因为个别居民点不可能成为代表全省的喉舌”。
这样,不仅某报刊文章一般说来是权威的意见,而且连某些无疑是平凡的字眼“当然只能”也可以解答其他城市的还不清楚的请愿内容。特利尔市的请愿就78证明了那个名叫“当然只能”的先知原来是个伪先知。在《概述》的结尾泄露了作为要求城乡分开的真正重要理由的内部理由。它们不仅要把城市同乡村分开,而且要把各个城市之间以及城市同省分开,要把省同它自己的智慧分开。据说个别居民点不可能成为代表全省的喉舌!不错,个别居民点不应该成为整个喉舌,但是它应该是这个喉舌的一部分,因此也应该是代表它自己范围内的全体的和普遍的利益的喉舌。难道这种意见不是使哪怕个别城市的市政机构的建立都没有任何可能性了吗?如果个别居民点不能成为全省的喉舌,难道个别市民就可以成为全市的喉舌吗?根据上述推论,这个市民的要求因此只能代表他个人,但不能代表全市,而因为整个城市完全是由一个个市民组成的,所以,决不能有代表整个城市的要求了。《概述》归根到底所达到的,正是——如果它前后一贯的话——城乡分开一般所必然达到的结果:它不但使城市,不但使省,而且甚至使国家本身都变成不可能的了。既然断言个别的东西是同普遍的东西对抗的,那么势必最终迫使所有政治的社会的形式在最后不可再分的个别面前,在具有种种物质奢望和目的的个人面前消失。那些被《概述》强迫出征去保卫它的战士,除少数外,都象福斯泰夫的新兵一样。他们只配以思想尸体去填战壕而已。FN1掘墓人的手艺真到家了!
最后向《科伦日报》提个善意的意见。《科伦日报》的社论第一次流露出一点谦虚精神和对自己力量缺乏信心的意识,79虽然在其他场合该报社论习惯于以权威的姿态,大谈特谈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科伦日报》不是第一次相信,但这一次也许会永远相信,它的编辑原则是站不住脚的。既然对所有不要稿酬的作者都热烈欢迎,那么足足可以找到一些爱写作、靠才智不高的头脑来开动的人手来伪造舆论了。如果看一下《科伦日报》各栏,那么可以认为在莱茵省赞成城乡分开的意见占优势。如果看一下莱茵省,那么就会认为莱茵省在《科伦日报》上并不占优势。
科伦11月11日。我们向莱茵各“省报”发出的关于市政改革问题的呼吁80并不是毫无结果的。《科伦日报》认为自己必须一反平常的暧昧态度,在它11月11日这一号报上作一番假说明,并且承认城乡权利应该平等,虽然承认时怀着无法掩饰的不满、犹豫不定和有所保留,而且疑心重重地瞻前顾后和故意模棱两可。81今天我们再次利用这个机会让《科伦日报》意识到它的精神状态,而且不妨愉快地、虽然是异想天开地希望它一旦认清自己的观点,就会放弃这种观点。
《科伦日报》在今天文章的结尾中写道:“此外,对于如此吸引公众的普遍兴趣的市政机构问题,《科伦日报》编辑部认为有必要声明,它在这方面也遵循权利平等的原则,不过它认为自己的职责是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园地来进行关于形式的讨论,而这些形式可以使目前完全不自由的、所有派别都认为再也不能容忍的状况得到改善。”
迄今《科伦日报》还没有发表过一篇关于在严格遵循权利平等的原则下实现市政改革的形式的文章。因此我们不能够同不存在的敌人进行战斗。也许《科伦日报》认为“城乡分开”——即该报许多文章中建议通过分开的市政机构依法确定的那种分开——也是平等权利原则赖以具体化的那些形式之一?《科伦日报》是否认为这种确定下来的不平等权利就是某种权利平等的形式呢?《科伦日报》上的战斗不是集中在同一原则的不同形式上,而是主要地集中在原则本身的不同上。同时,如果按照《科伦日报》自己的建议,我们把它的文章仅仅看作物品FN2,也就是说照它的数量来看,在这次战斗中,多数战士属于反对平等的阵营。我们对《科伦日报》说:诚实一些吧!别伪造舆论了,要执行莱茵报纸应该表达莱茵省的精神这种使命,放弃个人的考虑,在省内最关重要的问题上,不让任何坚持某种与人民意志相对立的特殊立场的个人意见登在你们的报纸上!而《科伦日报》是怎样回答的呢?
它认为在市政改革方面对权利平等原则给以应有的评价是“适当的”。人们将发现,这种“认为是适当的”观点对于莱茵省是非常明智的,而且根本不能把它简单地看作是《科伦日报》富于创造性思维的证明。除了对该省精神给以适当评价以外,《科伦日报》还认为它的“职责”就是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园地来进行有关市政改革的“形式”的讨论,它把“不平等”的形式也理解为上述形式。这种“忠于职责的热忱”,从个人利益和个人考虑的观点来看,被认为是适当的,不管这种观点本身是何等不适当。为了堵死躲在形式和内容的差别后面的《科伦日报》的一切藏身之所,我们提出一个毫不含糊的问题:它是否认为通过分开的市政机构依法确定的城乡不平等是权利平等的一种形式?它是否打算今后还让它的篇幅发表这一类以单纯形式问题为借口的议论呢?明天我们再回头谈《科伦日报》的上述文章。
科伦11月12日。《莱茵报》第314号的文章(用优美的、对《科伦日报》说来典型的词组作开头)FN3涉及高度吸引人们兴趣的市政机构问题,只不过是我们报纸附刊上详细地、连续地阐述城乡市政机构平等问题的序言罢了。82《科伦日报》以“此外”一词开头,谈到这个问题,即事情的实质,象手艺工人在手艺工人节发表演说时以“总之”一词开头一样,不过决不应低估《科伦日报》在创新方面的功劳,因为我们始终愿意承认该报的一种既独特又值得赞扬的习惯,即在研究普遍感兴趣的问题时,“此外”也涉及“事情的实质”。这种研究方法是有某种预定意图的,它具有惊人的随机应变的能力:编造罕见的谎言并使之在第三者心目中甚至具有如实解释事物本质的假象。
所以,《科伦日报》在我们所探讨的11月11日的文章中,一开始就用嘲讽的口吻说:“友邻报纸”,即《莱茵报》,号召“所有莱茵省的报纸同心协力反对所谓来自柏林的、对市和乡权利平等的威胁”并提出一个总口号:“人人平等,市民和农民平等”。《科伦日报》自称准备赞同这个口号,
“如果不是把平等理解为共产主义者的痴心妄想,而是如我们所设想的那样,是唯一可能的平等,即权利平等。”
假如《科伦日报》的报道是根据事情的实质,根据事实,即《莱茵报》要求建立城乡平等的市政机构,并且在所引文章中明确指出这种平等就是“市和乡的权利平等”,那么上述对共产主义理想的狡猾的暗示就会是不可思议的,同样地对我们的非共产主义倾向的宽宏大量的假定也会没有必要。但是,如果在《科伦日报》的心目中,这种平等看起来好象是共产主义的妄想,那么应该干脆让它去看看它自己的以卡托的名言“Ceterum”FN4开头的教理。
这种对共产主义理想的令人可笑的暗示还嫌不够,《科伦日报》认为有必要把其他某种信仰同对平等权利的信仰联系起来。
它说“但是,应该承认,我们绝不能担心,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英明政府蓄意破坏莱茵省的平等权利。要我们相信这一点,一定要先给我们摆出事实,而不是摆出那些我们希望是毫无根据的主张。”
《科伦日报》采用这种拙劣的、卑鄙的影射伎俩,硬说我们担心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英明政府蓄意扼杀莱茵省的平等权利,还说我们散布这种担心情绪,这样,《科伦日报》就从论证的领域转向猜疑和告密的领域。它再一次使我们相信,智力的贫乏最终企图靠性格的软弱,靠道德败坏的无聊的冒失行为来增强自己。《科伦日报》的这种影射有什么根据?我们根据柏林消息曾经报道,市政机构的草案已经提交中央委员会莱茵代表,这个草案不承认城乡平等83;于是我们建议莱茵的报界坚决维护真理。
如果政府将主张城乡分开的市政机构草案提交莱茵代表审议,那么,从这个简单事实就应得出结论,政府根本没有什么秘密的预谋,而宁可说是完全相信这样分开并不破坏莱茵的平等权利。假使莱茵报界这个莱茵省的喉舌,确信本省的意见是相反的,那么由此应得出的结论是非常简单的:报界必须证明,城乡建立同样的市政机构是莱茵省权利平等的必然结果;报界不仅要撇开个别人的特殊意见来表达人民的信念,而且要证明这种信念的实质是合理的,难道这不是报界对政府的责任吗?
最后,《科伦日报》十分无耻地把国王陛下拉进了这场论争。要在一个纯粹君主制国家,用简单又容易的手法——撇开争论的实际内容,把问题限于个人对君主的态度,从而把任何实际的辩论变成有关信任的辩论——使任何政治辩论都不能开展,的确只要最少的智慧和最大的无原则性就行。我们希望,所有莱茵省的报纸都将代表莱茵省的意见,因为我们怀有不可动摇的信念:陛下不能不承认莱茵省舆论的重大意义,即使我们的柏林消息是有根据的(对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即使莱茵省的代表赞同城乡分开。对于后者,看来未必有什么可怀疑的,何况《科伦日报》的文章刚才证明,不是莱茵省全体居民都理解并赞同该省占压倒多数的居民的信念的。
《莱茵报》提出了城乡权利平等的口号,而《科伦日报》接受这个口号是带有小心谨慎的条件的:我们把“权利平等”理解为各种权利的平等,而不是共产主义的理想。《莱茵报》一得到柏林消息就向莱茵省各报纸的信念呼吁,而《科伦日报》却密告它怀疑陛下的意旨。《莱茵报》曾号召我省各报编辑部为了祖国捐弃个人考虑和成见,而《科伦日报》则作出某种空泛的、不说明任何理由的对城乡权利平等的承认,而这种承认的表面价值又被该报自己说的城乡“分开”就是权利平等的一种“形式”这一点所否定。还能比这样写文章更无逻辑、更无主见、更糟糕的吗?还能比这更响亮地在嘴上喊自由而心里却反对自由的吗?不过,《科伦日报》知道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
“嗯,先生;在这世上,一万个人中间只不过有一个老实人。”FN5
而《科伦日报》没有受诱惑去做这种一万个人中间的一个。
最后再谈几句关于“城乡分开”的话。甚至撇开一般理由不说,法律只能是现实在观念和意识上的反映,只能是实际生命力在理论上的自我独立的表现。在莱茵省城市和乡村事实上并没有分开。由此可见,法律除非宣布它自己无效,否则,它便不能颁布这种分开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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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写于1842年11月7―12日 载于1842年11月8、12和13日《莱茵报》第312、316和317号 原文是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