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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诺威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失败》和《莱茵通讯》两文的编辑部按语71

  鉴于所讨论的文章的标题中《自由主义反对派》这一用语,不是作者而是编辑部加的,为此编辑部认为有必要对这个称呼稍作说明。

  反对这个称呼的理由有两个。从形式来说,反对派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是保守的,因为它的目的在于维护现存的法制。按照这种辩证法,七月革命是保守的,因而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的目的首先是维护FN1宪章72。然而,自由主义却宣布七月革命是他们的事业。自由主义当然是保守了。它竭力维护自由,甚至对自由的可怜的现状也加以保护,使之不受粗暴的物质力量的侵犯。而且,如果这种抽象想要贯彻到底的话,那么,它就应该承认,拥护1833年确立的法制的反对派,同那些硬把1833年推回到1819年去的反动派相比较,是进步的和自由主义的。73

  至于内容本身,则进一步提出这么一种论据,认为反对派的活动内容,即维护1833年宪法,根本不是自由的内容。就算是这样!如果把1833年宪法同自由思想相比较,那么,它当然谈不上是自由的体现。但是,如果把1833年宪法同1819年宪法相比较,那么,它当然是自由的体现了。总之,起初涉及的问题并不是这部宪法的某种特定的内容,而是为了合法的内容而反对非法的篡改。

  编辑部之所以有权称汉诺威反对派为自由主义反对派,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德国议会都是把它作为自由主义反对派、作为合法自由的反对派来欢迎的。现在在批判的法庭面前,这个称呼是否证明合适的呢?这个反对派是否已经从仅仅发表自由主义的见解和要求变成真正的自由主义了呢?——研究这个问题也正是该文的课题。

  顺便提一提,根据我们的见解,汉诺威的真正的自由主义,今后应该努力做的,不是维护1833年的宪法,更不是恢复1819年的宪法。它应该努力争取一种符合更深刻、更发达和更自由的人民意识的全新的国家形式。

《莱茵报》编辑部

卡·马克思写于1842年11月8日左右
载于1842年11月8日《莱茵报》第312号附刊
原文是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