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W-ZH/39/MEW39-105.html

105.致理查·费舍

柏林
1894年2月1日于伦敦
西北区瑞琴特公园路122号

亲爱的费舍:

  昨天我同艾威林讨论了问题。192爱尔福特党代表大会193以后,艾威林带着你弄到的证件,再次到《每日纪事报》去报告情况(在此以前他已去过一次,揭露罗伊斯是奸细,那时人们对他说,罗伊斯将被解职)。但是突然弄明白,办报人希望把罗伊斯留下,因此别人也无可奈何。如果罗伊斯仍然声明,1891年11月9日,即这次事件发生之后,他自己立即提出了辞职,那末这就证明:由于艾威林的报告,对待他的态度使得他不得不提出辞职,实际上他是被迫离开的。

  所有这些情况你们都不能公开讲,否则《纪事报》编辑部将公开加以否认。因为根据这里的礼仪,报纸的内部事情是严格保密的,因此,这帮人可以不受任何惩罚地胡说。我如果处在你的地位就不再提这个问题,因为它已完全没有意义了。万不得已时,你可以只作如下声明:爱尔福特代表大会已于1891年10月举行,关于罗伊斯的情况随即送往伦敦;按照罗伊斯自己的说法,11月9日他被迫呈请辞职。让读者自己从中作出结论。如果你往前多走一步,《纪事报》(因为与此事有关)就会宣布一切都是谎言。那时,无论是它还是任何别的伦敦报纸,都不会登载你们的辩驳的片言只字。这里出版界的礼仪就是这样。

  至于《前进报》上再次揭露罗伊斯的情况,我们在这里毫无所闻。此事你们自己应当打听一下。

  请把我的稿费194交给管党费的人,记入伦敦的弗·恩·每月交的党费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