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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致海尔曼·恩格斯

巴门
1864年5月24日于曼彻斯特

亲爱的海尔曼:

  对你7日的信和18日的信,答复稍微迟了一些,请你原谅。

  至于那一千英镑,那末这笔款子我最早在7月1日,也许稍微迟一些,才能给你们汇去。我必须等待到今年6月30日为止的平衡表编造出来。在此以前,我只好非常小心谨慎,因为我应交付的一万英镑中只要哪怕差一个便士,哥·欧门就会拒绝履行他的合同。关于这件事,我在4月7日的信582中已经告诉了妈妈,所以付给“维贝耳豪斯和布什”银号的钱就请你们自己筹措。反正我不能弄到为期一周的一千英镑的短期期票。因此,到7月或8月我们再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根本不必着急。

  不过我原来想,我也许可能部分地抵补这一千英镑,即说服哥·欧门在到期以前先把原定6月30日支付的三百七十五英镑利息汇给你们;但既然银行主现在付给我们六厘利息,那末他就不会愿意按五厘利息给你们钱。

  至于我在你们那里的余额,则应作如下的处理:

  6月30日把一万英镑记入欠你们的债务项内。按照合同,这笔款子应留在这里的平衡表内。这笔款子中应扣除我在你们那里的余额及其利息;余款我将按五厘的利率向你们付息。我结余中留给母亲个人支配的那部分不给我算利息,所以最好把这部分另记一笔,否则只会使账目混乱不清。

  这里要注意的唯一的问题是把英镑折换成塔勒的汇率问题。我看,目前和将来就我这笔账进行的一切计算,最简单的办法是采用平均汇率,即按六塔勒二十银格罗申的汇率,父亲在他的账簿上就是这样做的;这样一来,我应付出的那一万英镑,在你们那里就是66666.20塔勒;而我用英镑来偿付的一切金额也将按这一汇率计算。你们商量一下,把意见告诉我。

  关于把一万英镑记在我的账上一事,你们没有必要通知哥·欧门;你们都在合同上签个名就行了。

  十分感谢你寄来相片。你的面部修版时修得过多了些,但总的说来这些相片都照得很好。其余人的相片快点寄来,我好收进照相簿里,这件事也提醒一下可爱的博林一家,从他们那里我还没有收到任何东西。布兰克家还缺大玛丽亚、小艾米尔、鲁道夫以及最小的几个孩子的相片。

  顺便提一下,如果那里要求“欧门―恩格斯”公司支付在《科伦日报》、《布勒斯劳报》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刊登的由我署名的讣告583的费用,那就请你照付,并把此款记在我的账上。

  如果妈妈还在巴门,就代为问候,并告诉她,我一切都好。向恩玛FN1(看来她的气色还没有象以前那样好,但我们希望这将很快过去)和孩子们以及鲁道夫FN2全家、布兰克全家和博林全家衷心问好。

你的 弗里德里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