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33/VIL33-043.html

关于逮捕反革命内战祸首的法令61

(1917年11月28日〔12月11日〕)

  作为人民公敌的政党的立宪民主党的领导机关成员必须逮捕,并送交革命法庭审判。

  鉴于立宪民主党同科尔尼洛夫—卡列金进行的反革命内战有联系,责成地方苏维埃对该党加以特别管制。

  本法令自签署之时起生效。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1917年11月28日晚10时30分于彼得格勒

载于1917年11月29日(12月12日)《真理报》第23号(晚上版)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39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