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工人报》日报的借款条件107
条件规定如下:
(1)5000佛罗伦的借款用《工人报》编辑部的名义或用报纸将来登记时所采取的任何其他名称办理手续;由编辑部的正式全权代表签发收据。该款转到维克多·阿德勒博士的名下。
(2)一切有关借款事宜,谈判、支付利息以及偿还债务,均通过贷款人的代表路易莎·弗赖贝格尔-考茨基夫人和《工人报》的代表维·阿德勒博士办理。
(3)借款期限定为两年,自1895年1月1日起;借款不得提前索还。1897年1月1日以后,借款可随时索还,并应于索还之日起一年内还清。
(4)《工人报》方面可以根据协议提前还债。
(5)借款每年附加额为4%。
(6)自1895年1月1日起,以分期交款形式划拨;根据同《工人报》的协议,最后一次交款不得迟于189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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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1894年9月―10月初 第一次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第50卷 原文是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