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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
*关于社会民主主义德国流亡者救济委员会94的钱款的声明草稿95

  1.由于政治情况所造成的流亡(沙佩尔和维利希两位先生出自财政考虑乐意接纳流亡者代表),由于接纳不缴纳任何会费的人作为有表决权的名誉会员,协会96的性质完全改变了。把钱付给协会只会使这些钱被用来直接对抗最初的宗旨。

  2.我们作为协会的受托人收纳钱款。受托人的地位英国法律已有规定。受托人可以酌情使用钱款,只要他在按一般手续预先通知之后能支出钱款的话。

  3.至于临时支用钱款,那么现在出于特殊考虑而坚决主张支款的沙佩尔和维利希两位公民十分清楚地知道,在协会背后背着大多数会员很久以来就有一个秘密委员会,它拥有支配协会基金的无限权力。沙佩尔先生尤其知道这一点,因为他曾多次为个人目的通过这个委员会从协会那里领取钱款。

  4.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给协会提供了钱款,然而,由于协会在它似乎同意我们的建议之后,突然把我们告到法院——没有结果——,我们才将钱款转交给一位伦敦公民FN1,只要协会对于用款要符合最初宗旨没有提出充分的保证,钱款就将一直保存在他的手里。

  5.至于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拒绝,那么这种声明在法律上不会有任何意义。甚至书面声明不会使署名者对法人负有任何法律责任。书面声明只能有一个目的——用它作为反诉。

  署名者是工人。根本不容许他们象沙佩尔先生那样靠剥削协会过活,或者象维利希先生那样利用流亡者的基金为生。FN2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起草于1850年12月底

原文是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