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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致理查·费舍

柏林
1895年4月5日于伦敦
西北区瑞琴特公园路41号

亲爱的费舍:

  我3日的信想已收到。你的明信片今晨寄到,这样一来,又是件不愉快的事。395

  请你立即同律师商量一下,马克思的继承人对马克思1842年在《莱茵报》上写的文章享有多大的版权。这些文章是匿名发表的。匿名的文章对巴克先生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这些文章对他有价值仅仅因为马克思的名字。如果这些文章因最初是匿名发表而可能丧失版权的话,那末他现在以马克思的署名发表它们,不就是承认我们的版权了吗?

  如果法律上不能采取什么办法的话,——这需要首先弄清楚,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最好你能立即派人到图书馆把三篇文章全部抄下来寄给我;这样,我将很快把它们看完并写出序言。这三篇文章是:

  (1)关于莱茵省议会的辩论,

  (2)关于林木盗窃,

  (3)关于摩塞尔河地区酿造葡萄酒农民的状况。

  然后,你们应该立即宣布,文章将由你们的出版社出版并附有我的序言(可能)还有注释。396

  俄国人有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为了有利于宣传”,有时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印刷厂和出版社的利益而损害别人,不征得同意,就侵犯版权。397但是我至今还不习惯德国人的这种行为。

  如果以前我知道(以前只是推测)柏林图书馆有老《莱茵报》,那末1893年我就会顺便到那里去看一看74,这样,我们在其他方面也就会大大向前推进了。

  巴克是不是库尔特·巴克的兄弟?

  我们大家向你问好。

你的 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