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致卡尔·考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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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图加特 1892年6月25日于伦敦 |
亲爱的男爵:
如果你以为,在姓的问题303上我会把路易莎同意你的建议看作是她作出的牺牲,那你就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只是想使你明白,在目前情况下,我看,这样的要求不应该由你提出。因为路易莎为你所做的确实已经超出了对她所能要求的了,而且她在这里对你的接待,看来也是出乎你本人意料之外的,因此,你们两人在一起以及我们大家同你们在一起时都感到很自然,不感到拘束。为什么你要为这种小事再次提起这段往事呢?一个离了婚的妻子的社会处境本来就够困难的了,因为按现今的概念来看,为了在公众面前恢复自己的名誉,她还须拿出证据来,以说明她不是“有过错的一方”。难道你不懂得,对一个已离婚的妻子来说,如果她已离婚的丈夫要她在社会上不用自己合法的姓,而用他任意强加给她的什么姓,必然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吗?
关于你认为的已离婚的妻子要遵从的那些习俗,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约翰娜·莫克尔,即后来的约翰娜·金克尔,曾嫁给马蒂约,后来同他离了婚,在她离了婚到和金克尔结婚这一段时间内,一直叫约·马蒂约,在她发表的歌曲及其他作品上也是这样署名的。
至于沙克,她不过是行使普鲁士邦法第2章第1节第740条赋予她的贵族特权:
“如果公认她(离了婚的妻子)不是有过错的一方,则可重新恢复婚前所属较高等级的地位。”
第741条:
“妻子,尤其是在第74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通常有权抉择她是否重新采用原先的娘家姓或前夫的姓。”
即便沙克加入瑞士国籍,或者保留该国国籍,她在普鲁士仍可享用这项权利,不在普鲁士也可以此权利为依据。
威士涅威茨基夫人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姓——凯利,如果现在她不再用威士涅威茨基这个姓,她可以这样做,因为美国以英国的习惯法为基础,按这种习惯法,正如赛姆·穆尔说的,一个人通常使用的姓,就被认为是他的姓,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改姓。
可见,这一切对路易莎完全不适用,因为她要受奥地利这个警察国家的约束,这个国家不允许她用别的什么姓,只能用你的姓。
为什么路易莎现在一定要为了迎合你而不能在正式场合用自己合法的姓,而用别的姓呢?难道每一个在公开场合用考茨基这个姓的妇女都该是你的妻子吗?由于人们还不知道你现在这个妻子FN1的名字,为了不致使人们把你的母亲FN2当作你的妻子,她是否也要为自己另找一个新的姓呢?人们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知道你的妻子,另一部分不知道。前一部分人知道,伦敦的路易莎·考茨基就是《工人报》和《女工报》上的路易莎·考茨基,她不是你的妻子。对另一部分人来说,你提出的改姓的做法绝对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你妻子的“娘家”姓是什么。
我已经转告路易莎说,这件事你认为算是已经解决了。但是对她来说事情恐怕并非如此;我担心,你提起这件事以后,恐怕会使她回忆起许多往事,再忘掉这些事情就不那么容易了。你提出这个要求使路易莎非常伤心,恐怕你已经无法弥补了。这件事一直使她心情忧郁,沉默寡言,现在她想自己给你写信。
桑南夏恩打算将《发展》FN3的英文本推迟到选举327结束后出版。那时这里正是不景气的时期,所以9月底以前怎么也不会有什么进展。因此,我这几天要写信给桑南夏恩,以便从他那里得到确切消息,然后再将手稿288寄给你,到时你就可以拿去付排,不过在没有告诉你日期以前不要发表。
关于可怜的肖莱马,我没有听到更多的情况,可见,没有任何明显的好转。
十分感谢你把有关左尔格和狄茨的事情的进展情况告诉我324。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左尔格没有写信告诉我,你所进行的谈判已经到了什么程度,而我本人在着手办这件事之前,必须了解这个情况。狄茨把畅销看得过重了。如果他想成为科学社会主义文献的出版者,他就应该开一个分部,专出非畅销书籍。否则就得另外找人出版。真正的科学文献不可能上万册地推销,出版者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这里的选举暂时还是一片混乱。但是,自由党人终将从工人那里得到第一个教训。
你的 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