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W-ZH/38/MEW38-149.html

149.致约翰·亨利希·威廉·狄茨

斯图加特
1892年5月12日于伦敦

亲爱的狄茨先生:

  我完全同意您本月9日的建议。300就我这方面而言,我根据我的权限范围授权您印一万册。而您应付我如下稿酬:

  2500册,500马克——1892年秋,印完以后支付;

  2500册,500马克——1893年1月1日以前支付;

  5000册,1000马克——后一半印完以后,但要在开始印刷后六个月内支付。

  我想,由于您同维干德订立的协议还不明确,您这样做是对的。您把这称为一版,还是作几版来出,这是您的事;对我来说,很明显,重要的是让这一著作再次同读者见面,而不是夸耀出多少版。

  致衷心的问候。

您的 弗·恩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