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马克思致娜塔利亚·李卜克内西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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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比锡 1871年3月2日于伦敦 |
亲爱的李卜克内西夫人:
很遗憾,我寄给您救济被捕者家属的很少的一点钱不是国际总委员会出的,总委员会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基金。无非是募捐的人推选总委员会作“保证人”,按规定的用途把钱转寄一下。不过,不需要任何收据。
李卜克内西所说的在英国杂志上发表的关于德国工人运动的文章,大概是指附去的比斯利教授在《双周评论》11月号(1870年)上发表的这篇关于国际的文章FN1。施梯伯可能企图根据从第531页开始的几个地方(我已把这些地方的开头用线标出187)来捏造罪证。第一、比斯利教授不属于国际,因此,他说的话不能被认为正式代表我们的观点。第二、他自己也已经驳斥了施梯伯的结论。
我给不伦瑞克人写的信FN2,既不代表总委员会,也没有受它的委托。因此,信不是用总委员会的公用笺写的。我在信中始终说明只是以我个人的名义。这实际上是对那些来信要求我发表我个人意见的人的一封拖了很久的复信。他们是完全有权这样做的。至少我不知道刑法典的哪一条禁止这样做。“我的意见”没有在《普鲁士国家通报》上刊登,无论如何不是俾斯麦先生的过错。可敬的洛塔尔·布赫尔在萨多瓦纪念日以后,建议我为该报写一些有关金融问题的评论。想必是他没有把我给他的答复公之于众。188
德意志帝国在继续法兰西帝国对国际的攻击。再没有比以国际会员用战争反对一场预谋的战争为借口,来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迫害更能说明法兰西帝国的末日了。在这方面,共和国发表的奥利维耶先生的秘密通信,是很说明问题的。189
我很高兴,恰好在今天接到您的来信。事情是这样,我本来有篇文章要在《双周评论》上发表,但被我暂时搁下了,因为在这里,无能为力的普鲁士政府可能想在德国朋友身上打主意,当然,德国的朋友绝不能对他们所不知道的事情负责。
如果您能把1870年12月10日结束的最近一次国会会议的全部速记记录寄给我,我将非常感激。寄费自然由我偿付。
小燕妮不幸患了胸膜炎。
向您和李卜克内西致衷心的问候。
忠实于您的 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