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马克思致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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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彻斯特 1867年10月9日[于伦敦] |
亲爱的弗雷德:
波克罕等待你先去信告诉他你同意做共同的保人。
可怜的拉法格今天要受最后一次的折磨——把波克罕的序言改成象样的法文(如果这有可能的话!)。波克罕给他的大作命名为:《我投给日内瓦代表大会的明珠》341。真奇怪,想当作家和求名的欲望,竟能使一个本来是相当聪明的小伙子变成蠢才!
福克斯昨天简直要砍掉埃卡留斯的头。他作了一小时以上的控诉性发言。他非常阴险地把最坏的地方收集起来,施用了老贝利FN1的律师的一切手法,还不断地攻击我。我在反驳他时好好地教训了他一顿,以致使他在最后的答辩中失去了任何的自制力。所有的人都参加了辩论。结果:我的关于“转入议事日程”的提案(更正确地说,修正案)被大多数通过。但是在辩论期间,埃卡留斯挨了不少骂。
请看一看《信使报》FN2上我打了线的《第三个小偷》(妙得很,法国人已经毫无顾忌地称自己的波拿巴为小偷之一)366。你将和这封信同时收到这份报,我一收到洛尔米埃退回的几号,就把关于墨西哥事件的有趣的报道寄给你。187
祝好。
你的 卡·马·
顺便说一下。施特龙昨天在这里呆了一天。他以为,在他最近逗留曼彻斯特期间,你有意用“对呀,商品推销员在布莱得弗德还起一定的作用”这句话来刺激他。我尽力打消他脑袋里的这种糊涂想法。他说,德朗克本人替铜矿公司找到了一个英国的股东。他大概曾为此要求补偿,并且肯定提出了虽然站不住脚,但是有某些法律根据的要求,想占有或扣留经他手的一部分铜。施特龙不认为德朗克会直接地和毫无理由地去冒违反刑法典的风险FN3。那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