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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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彻斯特 1852年11月10日于[伦敦]索荷区第恩街28号 |
亲爱的恩格斯:
附上我的妻子关于昨天纪念罗伯特·勃鲁姆的大会189的报道。她曾同伊曼特一起在开会地点“共济会酒家”的走廊里。
至于班迪亚的事,只扣了柯尔曼的一封信。他要是向我问起这封信,我会推说我老是忘了请你把它寄还。假如班迪亚方面预先设下骗局,那他自己就给我们提供了对付他的罪证。这是清清楚楚的。班迪亚起先是被指控泄露了巴黎密谋77,后来又被指控在科伦案件中态度不老实。这两种情况暴露出有矛盾。从施奈德尔的信来判断,科特斯的地址FN1是由科特斯本人的一个熟人泄露的。末了,说到我们的小册子FN2,很可能维尔特就柯尔曼地址一事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这件事一定要弄清楚。我把给柯尔曼的信交给了班迪亚,在这封信中我向他指出,他出版小册子的期限在合同中已经定下来了,并且声明,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把还在我们手上的手稿原件拿到布鲁塞尔或纽约出版,合同并不禁止我们这样做。同样,合同并不禁止我们在两个星期以后,把这个小册子的已经写好的第二部分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用另一个标题,交另一个出版商去出版,等等。
现在来谈科伦案件。
我如果处于毕尔格尔斯的地位,决不会允许贝克尔先生这样无耻地靠牺牲别人来自诩为超人,并且这样贬低整个案件的意义而使民主主义者兴高采烈。为自己辩护是一回事,靠牺牲别人来自我吹嘘,却是另一回事。贝克尔是一个革命的模仿者,他很狡猾,但不够聪明,总想靠耍手腕而摇身一变成为伟人。他的全部才能,就是一个极其平庸的人的才能。
你已经知道,政府于绝望之余,抓住了戈德海姆的补充证词187中的英勇手段,但是又掉进了陷阱。
戈德海姆的证词提供了两件事:“格莱夫”和“弗略里”。
因此我着手寻找格莱夫(为此目的,甚至雇了一个普鲁士密探)。我用这个办法找到了他的地址,并且知道他住在肯辛顿区维多利亚路17号。但是这是弗略里先生的房子,这样就弄清楚了,格莱夫是住在弗略里那里。接着发现,格莱夫在这里的正式身分不是“警监”,而是普鲁士大使馆随员。最后发现,在星期六即11月6日,他离开了这里,要过几个星期才回来,想必是到科伦去了。他自己声称,他是出于害怕“马克思一派的人”才离开的。据说弗略里欺骗了他,等等。
这样,现在就明白了,格莱夫是弗略里的上司,而弗略里是希尔施的上司。全部情况就这样弄清楚了。
另一方面,在星期五即11月5日,伊曼特和德朗克手持《科伦日报》去找弗略里。他自然故作惊讶,硬说他不认识任何一个格莱夫,表示准备在治安法官那里发表任何声明,但是希望先同自己的律师商量一下。他向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即11月6日的两次会面时间:一次是两点,另一次是四点,但是他都没有赴约,就这样使警察当局又赢得了一天的时间,而在这一天当中,我们除了初步写几封信寄给科伦以外,什么也不能做。最后,在星期日即11月7日,德朗克和伊曼特迫使他写了一个声明,这个声明你将在《科伦日报》上读到190。我将把声明的抄件寄给你,不过我此刻不能找到这个抄件。他们把他的声明装进口袋以后,就向他声明:他是密探,格莱夫是住在他那里,这一切我们全知道,我们是在玩弄警察当局,而警察当局却以为是在玩弄我们。他自然继续发誓保证自己清白无辜。
最后,我派了几个人(其中有嗜酒将军海尔韦格)去找希尔施的住处。结果发现他住得离弗略里不远,也是在肯辛顿。
在我继续往下讲以前,再说一点。戈德海姆的整个证词,你是会一清二楚的,只要注意到下述各点,即:(1)10月30日(星期六),戈德海姆是在这里,并且同普鲁士大使馆秘书阿尔伯茨一起拜访了格莱夫和弗略里;(2)同一个10月30日的早晨,五家英国报纸上刊载了我们关于即将揭露的声明FN3;(3)同一个10月30日,弗略里同伊曼特和德朗克见了面,因为德朗克将代替伊曼特给弗略里上法语课;(4)还在施梯伯提出他关于伦敦的发现的第二次证词以前,我在他关于舍尔瓦尔等等的第一次证词以后,立即向《科伦日报》、《法兰克福报》和《国民报》送去一个声明,在声明中已经威胁施梯伯要公布他给我的信FN4。这个声明固然一家报纸也没有刊登出来,但是毫无疑问,邮局和警察当局是知道的。191
施梯伯的“慧眼”和他在伦敦的警探们的消息异常灵通,都不过如此而已。戈德海姆所说的其余的一切,都是无稽之谈。关于这一点的必要的说明,我通过不同的途径,已连同弗略里的声明寄往科伦。
但是,就在那个时候,却出现了最有趣的事情。
不言而喻,我的目的就是要得到逮捕希尔施的命令,为此我找到了他的住处。但是我只是在星期六才得到地址。我相信,如果我有了逮捕希尔施的命令,他就要把弗略里牵连进去,而弗略里就要把格莱夫牵连进去。
结果怎样呢?星期五,维利希背着其他人同希尔施一起,由谢特奈尔陪着,到了弯街治安法庭,迫使希尔施在一份看来是一式三份的文件上提出证词,承认他和弗略里大约在半年以前编造了假记录,维利希把这三份文件分送给:(1)陪审法庭庭长哥贝尔,(2)施奈德尔,(3)《科伦日报》,并且给了希尔施一些钱,让他能够溜掉,甚至亲自送他上轮船,好象是为了让希尔施能够在科伦亲自提供证词。
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点,只是由于我们对希尔施进行了调查,部分地是从我们想弄到关于逮捕希尔施的命令的弯街知道的。沙佩尔亲自告诉过李卜克内西,说维利希关于所有这一切一个字也没有告诉他。这样维利希先生就把我们想在伦敦本地进行的诉讼案的基础从我们手里抢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这很简单,只要想想就行了:一年来,他已经在商人弗略里那里当食客,如果我们使这个弗略里被捕了,无论如何会暴露出一些极其丢脸的事情。
民主主义者们对这个弗略里(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评价一般都是很高的:泰霍夫在动身往澳大利亚时,在轮船上还给他写了一封信,表示仰慕他智慧过人和心地崇高。
维利希给希尔施的旅途费用,一定是他自己为此目的从弗略里那里得到的。
希尔施承认,他曾竭力伪造李卜克内西的笔迹,并在商人弗略里(这个狗东西还很有钱,跟一个出身于很体面的英国战栗教徒家庭的女儿结了婚)的领导之下工作,而弗略里本人则在格莱夫手下工作。我先前根据《科伦日报》说的“原本记录”的内容和日期所推论出来而至今没有一个律师适当地加以利用的一切,就这样被完全证实了。192
我看,科伦的被告们将全部毫无例外地被释放,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请写信告诉施特龙,如果他马上寄给我几英镑,将使我非常感激。我从你那里收到的四英镑十先令,大约有三英镑花在奔走和密探等等身上了。当然,我们同盟FN5的穷朋友们利用所有这些无休止的奔走、会晤等等,把不少钱花在生产的非生产费用上了,即花在喝酒、抽烟、乘车等等上了,我自然必须偿付。
弗莱里格拉特的诗FN6你将收到。
顺便说一下。赖辛巴赫给美国所有的报纸寄去了一个“石印声明”,在声明中他同维利希―金克尔开了一个不愉快的玩笑。从这个声明中可以看出,金克尔仅仅在他的旅行中就花了二百英镑。我将得到这个文件,并且存档。193
你的 卡·马·
向[维尔特]FN7问好。费泽昨天走了。关于我们的小册子,我已经写信到法兰克福去了。194如果我们不写,贝克尔为了使自己增光,是会利用整个这件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