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W-ZH/21/MEW21-051.html

弗·恩格斯
小册子“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第四章提纲

  (1)1848年。[建立]民族国家的要求。意大利,德国,波兰,匈牙利。

  (2)波拿巴明目张胆的征服政策:民族要求与补偿相交换。意大利。

  (3)作为回答——[普鲁士]军队的改组。冲突。俾斯麦。政策不新奇。

  (4)德国局势。统一:(1)由革命实现,(2)由奥地利实现,(3)由普鲁士实现(关税同盟)。

  (5)1864年和1866年的战争。各种革命手段。

  (6)俾斯麦的好时光——1870年以前。

  (7)对法战争。FN1帝国。对亚尔萨斯―洛林之兼并。俄国——仲裁者。

  (8)俾斯麦终于成为反动分子,愚蠢了。文化斗争(非宗教的婚姻)。保护关税政策及大地主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殖民狂热。对俾斯麦的侮辱。——反社会党人法。553——对联合会的压制。——社会改革。——因兼并亚尔萨斯而产生的军国主义。——容克[在俾斯麦身上]突出到首位,因为缺乏其他思想。

写于1887年12月底―1888年3月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1948年版第10卷
原文是德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