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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
致“每日新闻”编辑264

阁下:

  由30人以上组成的总委员会,当然不可能自己直接草拟它的文件。它不得不将这一工作委托给委员会的这个或那个委员,而自己保留有否决文件或修改文件的权利。我写的“法兰西内战”这一宣言曾由国际总委员会一致通过,因而它是表达总委员会观点的正式文件。至于对茹尔·法夫尔之流的个人指责,则是另一回事。在这个问题上,总委员会的绝大多数只得信赖我的正直。所以我支持一位总委员会委员FN1的建议,要约翰·黑尔斯先生在他给侯里欧克先生的回信FN2中说明我是宣言的作者。对这些指责,只由我一个个人承担责任,我在此建议茹尔·法夫尔之流向法院控诉我诬蔑他们。鲁埃林·戴维斯先生在他的信中写道:

  “请到法国人彼此间这样随便地指责对方的人格卑鄙,真令人失望。”

  这种教训人的话,不是带有曾经常受到威廉·科贝特嘲笑的英国人身上的那种假自负的味道吗?法国的petite presse〔下流报纸〕为警察服务,捏造最卑鄙的谣言诽谤公社社员——被枪杀的、被俘的或是隐藏起来的公社社员,英国报纸虽然表面上轻视petite presse,但是迄今还在重复这种诽谤,请问鲁埃林·戴维斯先生,这两种报纸哪一种更坏?例如,正是在英国,而不是在法国,可以压制像戴维·乌尔卡尔特先生这样的人在整整四分之一世纪内对已故的帕麦斯顿勋爵所提出的如此严厉的指责265,要知道,在这件事上,有失体面的不是法国人。

卡尔·马克思
6月26日于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路莫丹那别墅1号

载于1871年7月1日“东邮报”第144期和1871年6月27日“每日新闻”(被任意删节)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东邮报”,并根据“每日新闻”校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