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组织委员会告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国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和崩得国外委员会书的草案42
(1903年1月22日或23日〔2月4日或5日〕)
为了执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2年)春季代表会议43的决定,组织委员会向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44、国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45和崩得46国外委员会建议成立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组织委员会国外分会。
俄国组织委员会的这个国外分会应有如下职权:
(1)深入研究国外社会民主党人组织派代表出席代表大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由俄国组织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本身作最后决定;(2)从国外协助代表大会的召开(如筹款、办护照等);(3)准备实现国外社会民主党人组织的统一,这是党和整个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利益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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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46年《列宁全集》俄文第4版第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9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