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60/VIL60-043.html

在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改组方案上作的批注176

(1921年2月18日)

  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条例

  1.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是根据劳动国防委员会1920年3月24日的决定建立的,它隶属于劳动国防委员会,是一个根据统一的全国经济计划并全面监督电气化计划的实施来进一步制定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电气化总计划的机构。

  {列宁的一份。}

  {已改写FN1。}

  附注:劳动国防委员会下设立制定统一的全国经济计划的专门机构,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是该机构的成员。

  2.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负责:

  (1)审议共和国各地区(州)行政经济机构关于电气化问题的设想,使其与全国电气化计划相协调;

  (2)审议各人民委员部和各主管部门关于各个国家经济部门实施电气化的设想,使其与电气化总计划相协调;

  (3)审议确定实现电气化总计划工程日程的期限并监督该计划的坚决执行;

  (4)审议共和国电机工业的生产规划以及必要的设备和材料的进口计划,使之与实现电气化总计划相协调;

  (5)制定和实施一些全国性措施,以提高和在国内普及电气技术知识、吸引广大工作人员来实现电气化、并广泛宣传电气化的思想和计划,使这些措施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

  3.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有权设立地区(州)分会……

  {其他的按新的第1条改写。}

  {第2条不要,因为这仅仅是电气化的一个部分或电气化分委员会的一个部分。?有必要吗?在目前吗?}

  第1条:劳动国防委员会下设立计划委员会,以便根据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批准的电气化计划制定统一的全国经济计划,并全面监督此项计划的实施。

  对首要的经济任务,尤其是那些在最近期间,包括1921年内应当完成的任务,应由计划委员会或它的一个分委员会在充分考虑具体经济现实的现有条件后作出极其详细的规定。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第224—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