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2/VIL52-299.html

致阿·伊·李可夫485

(5月17日)

  李可夫同志:应该用电话表决通过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发运两船顿涅茨优质煤的决定,并催促执行(由弗鲁姆金亲自负责)。巴赫姆特和塔甘罗格两地应指名由专人负责。

  列宁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2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