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2/VIL52-210.html

致伊·捷·斯米尔加

(1月26日)

  致斯米尔加

  抄送:尼·彼·哥尔布诺夫同志

  斯莫尔亚尼诺夫同志

  不仅从经济上考虑,而且从政治上考虑,我们绝对有必要同德国人签订格罗兹尼的租让合同,如有可能,也签订其他燃料集中产地的租让合同。如果您怠工,那我认为这简直是犯罪。必须赶快行动,力求在热那亚会议召开前取得积极成果。请答复。先用电报简要答复,再写信报告详情。261

  列宁

  电话口授

  发往柏林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39—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