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2/VIL52-058.html

致列·波·加米涅夫

(11月29日)

  加米涅夫同志:我比较倾向于您的意见(和捷尔任斯基的意见相比)。我劝您不要让步,要把问题提到政治局去。那时我们要坚持最高最高的要求。如果司法人民委员部不向政治局(或人民委员会)揭发肃反委员会的缺点和错误,我们还要它对此承担责任。101

  列宁

  11月29日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