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德·伊·库尔斯基
(11月4日)
司法人民委员部 库尔斯基同志
我在9月3日第809号信中,曾委托您亲自负责完成几项任务,并要您定期向我报告执行情况。FN1
现在请您把下列任务的执行情况告诉我:
(1)通过中央委员会督促法官严惩拖拉作风;
(2)举行莫斯科人民审判员、法庭陪审员等等的会议,以制定反对拖拉作风的有效措施;
(3)务必在1921年秋季和跨1921—1922年的冬季将莫斯科有关拖拉作风的4—6起案件提交莫斯科法院审理,要选择“比较引人注目的”事件,使每次审判都成为有政治影响的事件;
(4)从共产党员中间物色一些处理拖拉问题有经验的精明的“专家”,两三个也行,但必须是比较严厉、办事比较果断的人(吸收索斯诺夫斯基参加),以便学会整治拖拉作风;
(5)发表一封关于反对拖拉作风的写得好、道理讲得透彻、非官样文章的信(作为司法人民委员部的通告)。1
人民委员会主席
载于1927年2月6日《真理报》第30号和《消息报》第30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