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致列·波·加米涅夫
1921年10月27日
加米涅夫同志:
当我阅读一篇记述我的讲话的呆板、草率、文理不通的稿件454时,我简直是在又一次“受罪”。有鉴于此,我必须向您声明,原来我答应在星期六发表的讲话455,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我才同意讲:会议主席和专门指定的有新闻报道经验的人在星期六中午12时以前应当向我提出书面保证,保证作出条理清楚、文字通顺的记述。确切些说,就是要写出供发表用的讲话报道。他们要对文字负责,而且我有权公布他们的姓名。
没有这个条件,我将拒绝讲话。
由工作草率、文理不通的人把“整个”讲话记下来,那不是什么记录,而是最不学无术之徒炮制的可怕、荒诞、丢人、现眼的东西。
其实,应当作的不是讲话记录,而是条理清楚的简明的讲话报道。
不保证履行这一条,我不可能同意讲话。
致共产主义的敬礼!
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11—3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