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1/VIL51-422.html

567.给列·波·加米涅夫的便条和给秘书的指示

(10月26日)

  加米涅夫同志:我们人民委员会正在研究工资问题451。您星期二能来吗?一定来?

  此外,您最好正式提交人民委员会。

  请于明天,10月27日,加米涅夫来时提醒我。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