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1921年10月13日
哥尔布诺夫同志:
(1)应该把小册子退还给作者(记下书名和作者工作地点)。381
(2)设法查出在哪些图书馆有这本书。
(3)给尼·谢·韦钦金工程师写封信,问他能否就这个问题写篇文章给《经济生活报》或《消息报》。
写一本篇幅不大的小册子,根据新的(1914—1921年)国外文献补充一些结论。
(4)建议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
(a)同军事部门协商,清点我们现有的筑路机械;
(b)确定清点和利用筑路机械的负责人(大概,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会有这样的负责人吧?);
(c)讨论一下,是否应该调拨拖拉机(即使是少量的)去参加这种工程,使工程能持续进行。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