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克拉辛同志:
对奥尔忠尼启则的来电(第2066号)104,请于星期三以前准备好答复,并于星期三上午11时前送给我。
在我们没有打电话谈妥之前不要发出回电。
列宁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