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0/VIL50-132.html

273.致伊·伊·库图佐夫

  1921年4月9日

  致库图佐夫同志

  抄送:李可夫

  斯米尔加

  叶姆沙诺夫

  布留哈诺夫

  克列斯廷斯基

  克里茨曼

  谢马什柯同志或他的副职

  请指定以下单位派人开一次会,尽可能今天就开:

  燃料总委员会

  林业总委员会

  泥炭总委员会

  纺织企业总管理委员会

  交通人民委员部

  财政人民委员部

  粮食人民委员部

  利用委员会FN1

  卫生人民委员部

  要有伊万诺沃-沃兹涅先斯克的三位同志:科罗廖夫、科罗特科夫和曼努伊尔斯基(电话:410,苏维埃1号楼)参加。

  研究伊万诺沃-沃兹涅先斯克地区各重点工厂的急需的问题。

  会议无论如何要在星期二以前结束,以便提交人民委员会。如果能达成协议,可由各人民委员下令立即加以贯彻,但要由人民委员会通过。238

  为了加快速度,必要时请分组开会,以便研究各个问题。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