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50/VIL50-004.html

6.给叶卡捷琳堡省执行委员会、俄共(布)中央乌拉尔区域局、第1劳动军委员会的电报FN1

(11月10日)

  叶卡捷琳堡

  省执行委员会、区域局、第1劳动军委员会

  兹命令立即腾出占用的大学校舍。今后,没有中央红军营房分配委员会的指示,不得占用任何大学校舍。6

  人民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4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