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瓦·亚·阿瓦涅索夫
(11月1日)
阿瓦涅索夫同志:
我认为,提纲478需要修改。
标题要改。
副标题:报告(12月20日)提纲初稿。
分三部分:
一、原则性的论点。
二、1920年2月7日法令。479
三、工农检查院的经验。
关于一:
摘选并引证俄共纲领的内容(政治部分第8节;经济部分第5节;经济部分第8节)。
对俄共纲领政治部分。第8节末尾
补充布哈林关于转到生产劳动的意见
近日的《真理报》。指出这种转移的条件,即“简化管理机关的职能”(俄共纲领;政治部分第8节末尾)取得结果的条件。
对纲领中的每一项指示和每一个思想都要周密思考,使之条理化,并单独列出。
关于二:对照党纲等,分析1920年2月7日法令的主要思想。
一和二要简短
三、工农检查院的经验:
可否简要地归纳出或指出主要之点?
工人人数?莫斯科和外省?
三要详细些
职员总数中的训练班?
检查次数?是否有工人和农民参加?
有多少工人和农民参加?
非党代表会议的次数?
在工人揭发的案件中举出两三个突出的例子。
简化办文制度委员会。结果?
简化会计制度委员会。
仓库事务委员会?
等等,逐点谈到。
在末尾。发展缓慢的原因。大发展的前景和任务。
您最好能在星期四(或星期五),能早些更好,把修改过的提纲FN1送给我。
您的 列宁
附言:补充:把工农检查院培训过的人员派去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