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8/VIL48-382.html

☆致陆军人民委员尼·伊·波德沃伊斯基

  1918年1月22日 通令

  人民委员会命令您每次发出现款时,都要采取一切措施使此款切实送到指定地点。要通过电报向各枢纽站查问情况,追踪送款列车。

  必须在会计部门附设监督机构,监督国库执行拨款通知书的情况,监督国家银行根据凭单发出纸币的情况,等等,以便使纸币以最快速度发至各地。FN1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