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8/VIL48-167.html

给奔萨省执行委员会的电报

(8月9日)

  奔萨

  省执行委员会

  抄送:叶夫根尼娅·波格丹诺夫娜·博什

  来电222已悉。必须组织经过挑选的可靠人员加强防卫,采取无情的群众性恐怖手段对付富农、神父和白卫分子;把可疑者关进城外集中营。命令国家有价证券印刷厂223开工。执行情况请电告。

  人民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24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3期(总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