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6/VIL46-027.html

致《明星报》编辑部108

(3月25日或26日)

  (1)请务必尽快将有关1907年6月3日选举法的书寄来。或者再寄一本1910年参考手册109。另外,附有法学家注释的法律(选举法)也请一并寄来。请在“你们的人”那边查找一下,及早寄来。没有这些,就无法写成《选民手册》110。(2)我又不能按时收到《明星报》了。请再向发行部说一下。把我的地址(旧的)告诉他们。不能再这样不按时发送。(3)《纲领基础》一文用不着通过编委会;署上名加个副标题(试评)即可发表;编委会不应当“批准”任何纲领:要注意,一步走得不好,就难免会引起一场风波。编委会不要发表意见,保持沉默好了。批准纲领完全是另一级机关的事。(4)请寄一些报纸、杂志和书籍来。没有这些东西很难办。(5)请来信把出日报111的日期、版面多大等等准确地告诉我。(6)要同《现代事业报》斗得再狠些,这样胜利就有保证了。否则就糟糕。不要怕论战。每周务必有两三篇论战性的文章。

  从巴黎发往彼得堡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8卷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