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费·阿·罗特施坦
(1908年1月29日)
亲爱的同志:
两个半至三个月前我在芬兰收到您的信,信中提及债款的事149;我已把信转寄中央委员会。现在,“芬兰遭到破坏”迫使我到日内瓦去,而这一转移耗费了我许多时间和精力。今天这里的一位同志告诉我,您老提债款的事,那个英国人甚至以登报公布相要挟(!)等等。
我马上再写信到俄国去,说明债款应当归还。但是您知道,现在要做到这一点是万分困难的!芬兰遭到破坏,许多同志被捕,文件被抄走,必须迁移印刷所,转送许多同志到国外去——所有这些事需要一大笔完全意外的费用。加之这两年来大家失去了做地下工作的习惯,被公开的和半公开的工作“宠坏”,党的财政状况就更惨了。几乎需要从头整顿秘密组织,这就得用一大笔钱。而知识分子和小市民都抛弃了党:知识分子大批退出。剩下清一色的无产者,也就无法公开募集捐款。
应当把这一点向那个英国人讲清楚,向他讲明白:借钱是在第二届杜马时期,那时的情况和现在完全不同;当然,党一定会还清这笔款子的,但是现在还债是不可能的,是不可想象的,这简直是高利盘剥等等。
应当说服那个英国人。钱他未必能拿到。吵闹也没有用。
记得是各派委员分别签字的,是不是应该由各派还呢?150
握手!
您的尼·列宁
附言:我不知道您的地址,所以写信给奎尔奇,请他搜集一些书籍。我万分感谢他,我怕我的蹩脚英语不是常常都能使他明白。
我的地址:日内瓦双桥街17号弗拉·乌里扬诺夫
发往伦敦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7卷第127—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