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4/VIL44-017.html

15.致尤·米·斯切克洛夫66

(不晚于9月4日)

  给纳哈姆基斯的信

  1.刊登。

  2.文章的++。[关于群众运动和社会民主主义的群众运动、关于社会民主党人片刻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严格的社会民主主义原则、关于宣传和鼓动以及关于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的相互关系等等的意见。关于不能缩小五一节的意义等等。]

  3.文章的-,最好能作些不大的修改,修改方案我们提出,希望经过共同讨论,使我们取得完全一致意见。

  第一,必须将所谈的总结一下,进行归纳,作出结论。关于这一点,您自己也已指出。第二,同时最好将文章的其余部分作些删节(如下列各处可节略:第3页 (注意2)、第39页(注意16)以及其他一些地方;全文不应超过1个印张),某些地方还要修改。我们认为应该修改的是:文章的整个形式带有一种挑战性质 (“公开信”,称呼用“您”,等等),而这未必恰当。您本人已经指出目前论战的某些极端现象(“格里申先生的喽罗”67等等),您是完全正确的。既有 极端现象,我们现在就应更加慎重。这不是说,不妨放弃一点原则;而是说,没有必要就不必惹怒那些依照他们自己的见解为社会民主党工作的人。对《工人事业》 杂志的纲领进行批评时,用第三人称来谈他们,在这方面也许更好一些?

  根据同样的理由,对《工人事业》杂志的纲领的形式方面 “宽容”一些比较恰当,因为它不是党的纲领,甚至不是党的纲领草案,所以拿它来同法国和德国的社会民主党的纲领作对比是不正确的(至少是如此,因为您在第 42页(注意17)上作这样对比时,并没有作附带说明)。对纲领形式方面的批评可以压缩一些(您本人也表示希望(第2页)对形式上的缺点“撇开不谈”), 把形式上的缺点作为局部缺点归结为纲领的一般原则性的缺陷。我们认为,对第45页(注意20)、第39页(注意16)、第20页(注意9)、第6页(注意 6)上的批评意见,最好也作类似的修改。如果用尖锐的说法,象某些地方的批评意见那样,就可能使人有所借口,说我们是在吹毛求疵(而这样说并不是完全没有 理由的)。FN1从严格的理论观点来说,关于必须考虑地方条件等等的提法是多余的,这可能 不是由于编辑部没有领会科学的社会主义,而是由于它想强调这种不言而喻的事情;它所以在现在来强调,是因为它认为有强调的必要。难道不言而喻的事情有时就 没有强调的必要吗?我们毫不否认,在目前情况下,这种“必要”有四分之三是向《工人思想报》讨好的“必要”,但仅仅是3/4。如果忘掉其余的1/4,我们 就会给人以口实来责难我们是在吹毛求疵。如把这些形式上的缺点作为局部缺点,归结为一般原则性的缺陷,我们就会减少我们意见中吹毛求疵的成分,而加强我们 的论据。

  再次,是一些比较个别的意见:

  第17页(注意8)注1。“这种梦呓意味着什么?”——这一意见不明确。

  第24页(注意11)。决不能说,社会民主党“很少关心达到自己要求的可能性”。我们了解并且同意您的意思,但是应当把它表达得更确切,更慎重:“不能 把直接达到的可能性当作最高标准”,要用这些要求指出应走的道路,而不是指出最近取得实际成就的可能性之类的东西。

  第32页(注意13)——“按照它本来的说法”——这样讲是不是太重?

  第33页(注意14)——“夺取森林”——“夺取”这个字眼用词不恰当、不慎重。

  第35页(末尾的注释)。(注意15。)

  “宪兵”等等。把这些字眼去掉或者改一下,不是更好吗?

  第43页(注意18)。太重了。屏弃“农民”这个词不行。

  第44页(注意19)。太尖锐,太直率了。关于农民能够给予什么的问题,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还远没有解决(参看1885年“劳动解放社”纲领的注释68),而且从农民的政治作用等于零这个意义上看,未必能解决得了。(参看:《雾月十八日》FN2

  希望能收到您对此的回信,而且不单是一封信,还有文章(最好不迟于2个星期,最迟也不超过3个星期)。

  格·瓦·已经看过这篇文章,也表示赞同,只是提到第24页有个地方值得斟酌(关于达到的可能性)。

  附言:这封信中的“我们”,都是同您在伯勒里夫一起商谈的人69。我们暂时还不打算代表整个编辑部发表完全肯定的意见,但是我们希望,不要因此而使我们或您感到不愉快。

  从纽伦堡发往巴黎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6卷第3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