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2/VIL42-085.html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全俄肃反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初稿156

(1921年12月1日)

  第一:缩小权限

  第二:逮捕权再缩小些

  第三:期限短于一个月

  第四:加强法院工作或全交法院审理

  第五:名称

  第六:通过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实行更加放宽的措施。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2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