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5月18日)
委托雅罗斯拉夫斯基和布哈林进行修改,方针是不要突出同宗教作斗争的问题(例如删去第7条111),在加以种种特别限制的条件下,容许信仰宗教的但又确实是正直忠诚的共产党员留在党内。
同宗教作斗争的问题要提得更科学些。
(去掉第10条112)
由政治局批准。
经过认真准备后开展运动。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