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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问题提纲初稿136

(1921年2月8日)

  1.满足非党农民关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即收走余粮)的愿望。

  2.减低粮食税额,使其低于去年征粮数。

  3.同意根据农民积极性的高低来调整粮食税的原则,即农民积极性愈高,税率愈低。

  4.如果农民能迅速交足粮食税,应扩大他们将纳税后的余粮投入地方经济流转的自由。

载于1930年8月26日《真理报》第17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2卷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