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40/VIL40-042.html

人民委员会关于石油租让的决定草稿128

(1921年2月1日)

 (1)原则上赞同(既在格罗兹尼又在巴库)并开始谈判……

 (2)派遣一个非常内行的小组前往巴库和格罗兹尼,并要求该小组短期内提出报告。

 (1)古布金

 (2)提赫文斯基。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