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1月29日)
(1)不要让全体人民委员(包括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人民委员都参加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
(2)在其余成员中应减少“知识分子”和中央机关的苏维埃职员的人数。
(3)大量增加同非党工农群众有非常密切联系的工人和劳动农民的人数。
(4)要同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123完全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