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36/VIL36-018.html

关于同中农的关系问题81

(1919年3月底—4月初)
争取中农的紧急措施纲要

  (1)立即减轻向中农征收的特别税。

  (2)由党内派人(每个省委会派3名)专门去做争取中农的工作。

  (3)由中央机关组成专门委员会(很多个)派到地方去保护中农。

  (4)制定和批准加里宁视察计划。公布日期、地点、接见来访办法等。

  (5)由司法、内务、农业等人民委员部派人参加视察(根据第4点和第5点)。

  (6)在报刊上掀起一个运动。

  (7)关于保护中农的《宣言》。

  (8)检查(并废除)强迫加入公社的措施。

  (9)从减轻对中农的征收和追交等方面检查粮食措施。

  (10)特赦。

  (11)“承认富农”。

  (12)粮食和饲料的征收。

  (13)承认手工业者和手艺人。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4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8卷第413—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