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与“波涛”小组关于承认波涛出版社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出版社的协议草案166
(1913年7月25日〔8月7日〕)
((导言X))功绩和重要作用
Ⅰ 鉴于事业的发展和有必要予以正式承认,根据下列原则正确地组建成中央委员会的出版社:
(a)小组自主地进行行政组织工作;
(b)所有书籍和材料,凡是不紧迫的,预先送交中央委员会审查,紧迫的则无须送审即可出版,但中央委员会的代表有否决权。
在发生意见分歧并且不能取得一致时,将问题提交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全体委员会作出最后决定。
中央委员会的代表和波涛出版社社务委员会之间在中央委员会代表经手的小册子问题上发生分歧时,小册子的出版问题也由这一全体委员会决定。
(c)中央委员会任命X同志负责该出版社的财务工作。
19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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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62年《历史文献》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72―3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