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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和革命力量

(1907年4月1日〔14日〕)

  劳动派和农民协会会员的机关报《劳动人民报》94算出了杜马中在土地问题上即对农民“生死攸关的问题”上的力量对比。

  “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能够在土地问题上采取一致步调的有劳动派(100人)、人民社会党(14人)和社会革命党(34人)一共是148人。假定社会民主党(64人)在土地问题的许多方面也和他们一致,那么总共就有212人。

  而在土地问题上反对他们所有这些人的,将是立宪民主党(91人)、波兰代表联盟(46人)、无党派人士(52人)、十月党和温和派(32人),——一共是221人。

  反对者居多。我们没有把穆斯林(30人)和哥萨克(17人)计算在内;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当中可能有一半人归附左派,有一半人归附右派。不管怎样,对劳动派的土地法,反对者比拥护者多。”

  在这个统计中还漏掉了君主派(22人),但是,把这些人加进去,不过是更加证实了劳动派的结论。

  这个结论从两方面来看值得注意:第一,它阐明了俄国当前革命中社会力量对比这个基本问题;第二,它有助于弄清杜马和杜马斗争在解放运动中的意义。

  一切社会民主党人都深信,我们的革命,按正在进行的社会经济变革的内容来讲,是资产阶级革命。这就是说,变革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变革的结果必然正是这种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简单地说:即使取得了最充分的自由,即使农民在争取土地的斗争中获得了最彻底的胜利,整个社会经济仍然要受市场和货币的支配。争取土地的斗争,争取自由的斗争,就是争取资产阶级社会生存条件的斗争,因为即使实行最民主的共和制,不管通过什么形式把“全部土地交给人民”,资本的统治仍然保持着。

  不熟悉马克思学说的人,可能觉得这种观点很奇怪。但是,要相信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并不困难,只要回忆一下法国大革命和它的结果,以及美国的“自由土地”的历史等等就行了。

  社会民主党人把当前的革命称作资产阶级革命,绝对不是想轻视它的任务和贬低它的意义。恰恰相反。在无产阶级的更老的历史敌人还没有被推翻以前,工人阶级同资本家阶级的斗争是不可能充分广泛地展开和最后获得胜利的。

  因此,无产阶级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争取最充分的自由和最彻底地消灭地主(农奴主)土地占有制。只有通过这项工作,按彻底民主主义的原则对旧的、半农奴制的社会加以破坏,无产阶级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而完全壮大起来,才能从“全体无权人民”共同的民主任务中完全划出自己的特殊的任务,即社会主义的任务,并保证使自己有最优越的条件来为社会主义进行最自由、最广泛和最紧张的斗争。如果资产阶级民主解放运动没有完成,没有进行到底,无产阶级就不得不把自己绝大部分力量用来实现一般的民主任务即资产阶级民主任务,而不是用来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任务即社会主义任务。

  但是,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能独立完成和作为领导力量来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吗?资产阶级革命这个概念岂不是意味着只有资产阶级才能完成这场革命?

  孟什维克常常倾向于这种观点。但这种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弄得面目全非。按社会经济内容来讲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解放运动,按动力来讲并不是资产阶级性的。这一运动的动力可能不是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和农民。为什么可能这样呢?因为无产阶级和农民比资产阶级更为农奴制残余所苦,更需要自由,更需要消灭地主的压迫。相反,彻底的胜利对资产阶级则具有危险性,因为无产阶级会运用充分的自由来反对资产阶级,而且自由愈充分,地主权力消灭得愈彻底,运用起来也就愈方便。

  因此,资产阶级期望资产阶级革命的结局是半途而废,是半自由,是同旧政权和地主勾结。这种期望植根于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这在1848年德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已经表现得非常明显,因而共产党人马克思当时把无产阶级政策的重心完全放在同“妥协的”(马克思语)自由派资产阶级作斗争上面FN1

  在我们俄国,资产阶级更加怯懦,而无产阶级则远比1848年德国无产阶级觉悟得多,而且组织得更好。只有撇开“妥协的”自由派资产阶级,只有民主派农民群众在争取充分自由和争取全部土地的斗争中跟着无产阶级走,我们才有可能获得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完全胜利。

  第二届杜马更加明显地证实了这个估计。现在甚至农民也懂得,必须把自由派资产者即立宪民主党人算作右派,而把农民和工人算作左派。诚然,“劳动派”、人民社会党人和社会革命党人经常动摇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而实际上往往在政治上充当自由派的尾巴。(如投票赞成戈洛文、采取“沉默策略”、同意把预算提交委员会讨论95等等。)这种动摇不是偶然的。这是小资产阶级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为什么在土地问题这个迫切问题上必须把立宪民主党算作右派呢?因为立宪民主党的土地政策实质上是地主的政策。立宪民主党的“强制转让”实际上是地主强制农民用破产的办法赎买,因为赎买金额和税额实际上都由地主决定:在地方上,地主加官吏将在土地委员会中占优势(在第一届杜马中,立宪民主党人曾反对土地委员会由普选产生),而在全俄的中央立法方面,地主将通过国务会议等等来进行操纵。立宪民主党的“自由主义”是资产阶级律师的自由主义,因为资产阶级律师要农民同地主和解,而且是按照有利于地主的条件和解(1)

  现在谈谈第二个问题。立宪民主党人和右派在杜马中占多数。《劳动人民报》问道:“如何摆脱这种局面呢?”答复很简单:要“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比纯粹是杜马的争辩提高一步。

  即使左派在杜马中占了多数,这也是必要的,因为杜马毫无权力,而国务会议为了地主的利益会来“改进”任何一项杜马法案。这在目前也是必要的,——不是从党的主观意图来说是必要,而是从客观历史来说是必要,因为不这样做,土地问题就只能按照有利于地主的条件来解决。

载于1907年4月1日《我们的回声报》第7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5卷第204―207页